慶陽網訊 (通訊員劉廷寶、趙晶晶)“十三五”期間,寧縣不斷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,扎實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,廣泛開展“七五”普法,有力推進依法治縣,為寧縣經濟社會發(fā)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。
寧縣新寧鎮(zhèn)九龍村村民楊某海的兒子結婚不久后,由于兒子兒媳感情不和,婚姻不能維持,雙方家庭因為彩禮錢產生了矛盾糾紛。
楊某海找到了寧縣新寧鎮(zhèn)司法所,司法所的工作人員立即展開調查處理。工作人員通過村黨支部書記、村主任、村里德高望重的村民,分別給雙方父母做工作,經過1個月的溝通、協調,最終使彩禮得以返還,雙方矛盾得到調解。
近年來,寧縣借鑒“楓橋經驗”,在全縣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,組織司法所、人民調解組織,堅持“小糾紛不出村組,大糾紛不出鄉(xiāng)鎮(zhèn),矛盾不上交”的原則,全面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隱患逐一分析梳理、登記建檔,切實把各類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、化解在萌芽、解決在基層。
該縣還不斷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、加強實體平臺與網絡平臺建設、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實體平臺建設,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8個、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271個,實現縣、鄉(xiāng)、村三級實體平臺網絡初步覆蓋。
“十三五”期間,寧縣共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.97萬件,調解成功1.93萬件,調解成功率98%。共接待來訪群眾2200余批次,解答法律咨詢2550余批次,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。建成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0個,民主法治示范社區(qū)1個,全面落實行政執(zhí)法“三項制度”,極大地方便了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