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春芳,女,現(xiàn)年47歲,1997年11月參加工作,200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,現(xiàn)為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負責人、三級高級檢察官。
陳春芳是山東鄆城人,大學畢業(yè)后追隨愛人來到慶陽,成為市人民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。初來乍到,陳春芳工作生活有諸多不如意:案件申訴人的堵截威脅、孩子嗷嗷待哺、經(jīng)常加班加點……但是,這些并沒有影響她在工作中的“精益求精,勇于擔當”。
有一次,一名當事人在領取法律文書時因不滿意處理結果,從陳春芳手中搶過法律文書撕碎后扔在了她的臉上?!爱敃r雖然難過,但作為一名檢察官,化解當事人心中的怨氣,撫平他們內心的創(chuàng)傷,是我的職責。”陳春芳說。
為使每一起案件都能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陳春芳每年都帶案深入基層和案發(fā)現(xiàn)場開展調查研究,并把調研成果運用到辦案實踐中。經(jīng)過不懈努力,陳春芳所辦案件和制作的法律文書被最高人民檢察院、省人民檢察院多次評為“精品案件”和“優(yōu)秀法律文書”。
2015年12月,在接手辦理10件虛假訴訟案件時,為達到精準抗訴的目的,陳春芳詳細了解案件的每一個細節(jié),仔細核實證人證言,夜以繼日完成了核實任務。在受理法院作出損害國家利益的10件虛假調解案件時,陳春芳快速調閱原審卷宗,查明事實真相,積極與法院溝通協(xié)調,促使10件抗訴案件全部改判,既維護了國家利益,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負面影響。
“堅持選擇,笑對生活?!边@是陳春芳的座右銘。多年來,陳春芳堅持站在監(jiān)督者的立場,與同事們積極探索,一起研究制定預案,在法律規(guī)定的范圍內,力所能及辦好每一起案件,解決好每一個問題,防止案件出現(xiàn)紕漏。在辦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,陳春芳大膽嘗試,與法院多次溝通會商,現(xiàn)場調查,收集證據(jù),出庭訴訟。最終,法院作出了“民事附帶行政”的創(chuàng)新性判決,案件的成功辦理,為全市試點工作打開了局面,為全省提供了可借鑒的經(jīng)驗。
參加工作24年來,陳春芳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把熱血奉獻給她熱愛的檢察事業(yè),奉獻給慶陽這片紅色土地。她先后14次被評為優(yōu)秀部門負責人、優(yōu)秀公務員,榮立個人三等功3次。她負責的部門也多次被評為“五好處室”“先進集體”,榮獲省、市榮譽稱號,并榮立集體三等功2次、二等功1次和一等功1次。